附件1:
合肥市市区2015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
政策性加分投档申报及诚信承诺书
合肥市教育局:
本人 ,中考准考号: ,毕业学校: ,享受政策性加分投档第 条,是“ ”,可加 分投档,特此申报。
我承诺对所有政策性加分投档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如有违规,自愿接受以下处理:取消本人当年考试资格、录取资格、入学资格或学籍,违规行为简要事实记入本人电子档案。
考生签名:
家长签名:
2015年 月 日
申报材料清单:
序号 材料名称 情况记录 备注
1
2
3
审核人(签名): 复核人(签名):
学校(盖章) 区(盖章)
2015年 月 日
注:1.同时符合多项政策性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,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,不累计加分投档,在填表时选填;2.审核人由学校人员填写,复核人由区教育主管部门人员填写。
附件2:
合肥市市区2015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政策性加分投档汇总表
区(盖章)
序 准考号 姓名 毕业学校 加分投档项目 分值 情况说明
注:1.填表时严格按照准考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填写;
2.情况说明栏,少数民族类须写清考生民族、其父(母)民族及姓名,军人子女须写清考生父(母)姓名及相关情况。
3.此表一式两份,一份报市教育考试院,一份区教育主管部门留存。
附件3:
归侨侨眷类考生加分投档证明
合肥市教育局:
考生 (准考号: ),符合
第 项加分投档政策,在其中考总分基础上增加 分投档。
附:1、归侨、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(10分):
2、其他侨眷考生,在本省定居的港澳同胞及港澳同胞、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考生(5分)。
认定理由如下(附身份证明):
经办人签名:
负责人签名: 单位盖章:
年 月 日
附件4:
台湾籍考生加分投档证明
合肥市教育局:
考生 (准考号: ),属于台湾籍考生,在其中考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。
认定理由如下(附身份证明):
经办人签名:
负责人签名: 单位盖章:
年 月 日
附件4: 内部资料,注意保管
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投档证明
合肥市教育局:
考生 (准考号: ),其父(母)系 部队现役军官(警官、士官),证件号码: ,符合第 项加分投档政策,在其中考总分基础上增加 分投档(或同等条件优先录取)。
附:1、驻国家确定的三类(含三类)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人子女(20分);
2、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(含二类)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(20分);
3、在飞行、潜艇、航天、涉核等4类高风险、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(20分);
4、作战部队军人子女(10分);
5、驻国家确定的一类、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(10分);
6、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,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(10分);
7、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(10分);
8、其他军人子女。
符合第1-5项加分投档条件的,须附部队工作简历(作为享受政策性加分投档的依据),由出具单位打印,并盖章。
经办人签名:
负责人签名: 单位盖章:
(部队番号)
年 月 日